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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从汇报情况看,各相关部门普遍认识到位,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发挥部门优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在制订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中,坚持有利于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鼓励少生优生,限制和处罚超生、多生的原则,取得明显成效,较好地完成了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下面,我就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清醒认识面临的人口形势,不断增强齐抓共管的责任感
2007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根据省人口计生部门统计数据,预计全省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1‰和5‰以内,年末总人口约为37538万,较2006年增加了187万人,人口继续保持稳中有降的势头,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人口控制计划,为推动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2007年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口计生工作者以及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省级各有关部门也是功不可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看到面临的诸多困难和挑战。来之不易的低生育水平仍然面临着反弹的现实风险,人口数量、人口质量、人口结构等问题相互交织,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综合解决人口问题的任务十分艰巨。
一是人口持续增长压力巨大。尽管我省已经进入低生育水平阶段,但由于人口数量庞大,进入生育期的育龄人群增加,每年出生人口仍在30万以上,净增人口20万左右。我省农村人口占大头,农村生产力水平不高,加之传统生育观念根深蒂固,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政策差距较大。所以,控制人口增长的难度很大。如果人口数量得不到有效控制,势必影响省委、省政府建设西部强省目标的实现。
二是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据“五普”资料,我省是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于120的11个省(区)之一,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122,明显超出正常范围(正常范围:103-107,即:每出生100个女孩,相应地出生103—107个男孩)。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后果不堪设想。
三是人口总体素质不高,老龄化速度加快。从2005年起,我省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在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如果缺乏正确地应对措施,将给今后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四是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加大。目前,全省育龄流动人口大约为275万人,其中流入人口105万,流出人口170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是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流动人口数量剧增使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管理服务难度加大。
五是基层技术服务水平不高,设备滞后,不能满足新形势下育龄群众的需求。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仍然是当前第一难事,第一要事。同时也是关系到建设西部强省的大事,做好这项工作,利在当代,功在千秋。这项涉及全局的工作,单靠人口计生部门一家很难取得实效,必须建立相关部门协调合作的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相关部门职责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切实履行职责,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建设西部强省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做好2008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党的十七大强调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对我们当前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关键年。今年,省委、省政府还要与各设区市和省级相关部门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对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调整和完善。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切实抓好优惠政策的落实。从2007年开始,我省在落实各项计划生育法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对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4000元,将农村独女户夫妇享受奖励扶助的年龄由60周岁提前到55周岁,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夫妇及子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负担的费用由政府财政负担的优惠政策,并在宝鸡、渭南、商洛等市开展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同时,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这是继农村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之后,在农村实施“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进一步奖励扶助的新举措,必将使广大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经济上享受到更大的利益,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摸清底数。确定奖励家庭是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基础和前提。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制定资格标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执行政策,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各地要组织开展摸底检查,按照统一标准,准确界定奖励家庭,严格按照审核程序,对奖励家庭的个案统计信息进行全面核查,逐人登记、核实、造册、建卡,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际,不虚报也不漏报,保证符合条件的对象都能享受到国家的奖励政策。二是资金到位。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工作,必须强化公共财政的主要渠道作用。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的奖励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8∶1∶1的比例承担,实行农村55—59周岁独女户的补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及0—18周岁子女在新型合作医疗中的补助和在宝鸡、渭南、商洛市试行的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全部承担。省财政厅要安排专项资金,纳入专项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同时督促各市资金到位。三是保证发放。财政、人口计生、邮政部门要切实覆行好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的职责。省邮政部门要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确定代理发放邮政所,减少资金流转环节。代理发放邮政所要按代理服务协议要求,制定资金发放和操作规程,建立奖励金安全、快捷法方的“直通车”,建立奖励对象专户,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直接领取,确保及时、足额地发放到户到人。坚决防止出现资金层层截留、挪用、抵扣、冒领、贪污现象,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四是加强监督。人口计生,财政、卫生部门要加强内部监督,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对扶助对象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制度运行等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公安、民政、劳动保障、残联等部门也要共同做好各项政策的衔接工作。同时要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全过程监督。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近几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流动人口违反政策生育的现象仍然存在,在一些地方还表现得比较突出。一些地方的政府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
一是要加强领导。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整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全局,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分析研究形势,协调各方力量,解决存在问题,逐步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促进现居住地和流出地、主要是流入地管理和服务责任的落实。二是要加强协作。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团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政府相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三是要强化服务。各职能部门出台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要相互衔接,有利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要在深入了解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制定力所能及的为流动人口服务的项目,通过这些服务项目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流出地与流入地之间要加强配合与协调,确保信息交流与反馈的及时、准确,坚决杜绝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一盘棋”。公安、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消除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死角。教育、卫生部门要积极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上学、就医的条件。
(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大查处和处罚力度,遏止我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具体到各个部门的职责主要是:
省公安厅:要加强在户籍管理中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衔接,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两非”行为,打击溺弃婴、拐卖和残害妇女儿童等典型案件。
省劳动保障厅:制订与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适应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法规政策,特别是生育保险法规政策,积极推行生育保险;制订有利于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农村养老保障管理和服务规划。在出台制定优惠政策时,要优先考虑计划生育户,要有利于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有利于治理性别比升高的问题。对一些不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及时进行清理。
省卫生厅:要加强与人口计生部门的密切配合,切实加强B超机及实施人工流引产术的管理,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严肃查处“两非”案件。加强对医院妇产科管理,杜绝溺婴行为。认真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对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的优惠政策,逐步开展对农村5岁以下女孩看病实行减免的试点。今年要抓好25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妇女免费住院分娩试点工作。要把免费住院分娩与二孩孕妇定点分娩结合起来,首先保证生育二孩妇女的免费住院分娩,确保二孩女婴的分娩安全。
省民政厅:在发展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工作中,优先照顾和扶持实行计划生育并符合条件的家庭;在推进社区建设,加强村(居)民自治,实行政务、村务公开工作中,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内容。要高度重视城市社区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切实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作为社区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落实好社区人员的职责和报酬。
省监察厅:要对全省各级政府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管部门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监察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案件,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建议有关部门做出组织处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一票否决”的规定,对不认真履行计划生育职责,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进行责任追究。要加大对公务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对不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省扶贫办:把扶贫开发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结合起来,把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作为科技扶贫、项目扶贫的重点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有利于促进入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扶贫项目;积极支持贫困地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建设。
省广电局: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介,宣传人口形势、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报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新闻,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传播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指导本系统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舆论氛围。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对避孕药具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整顿和清理制售假劣计划生育药具,确保人民群众使用计划生育药具的安全。
同志们,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明了方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为新的起点,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奋发图强,为构建和谐陕西做出新的贡献。
值此新春来临之际,我向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阖家欢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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