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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委主任 冯月菊
(2008年8月21日)
改革开放30年的中国人口与发展--中国人口学会年会在西安召开,这是我国人口学界的一件盛事。我们将认真吸取这次会议的丰硕成果,不断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稳定健康深入的发展。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走过一个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省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从1993年起,连续15年人口自增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了人口再生产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良性循环。2007年末,我省人口出生率为10.2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05‰。经推算,30多年来,全省累计少生人口1200万,为全省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初步达到小康水平作出了巨大贡献。
回顾总结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最根本的做法就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具体部署,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中心,突出抓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调整人口结构、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等重点工作,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坚持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宣传教育、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相结合,大力推进人口和计生事业的改革创新。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与调控机制。作为西部地区人口大省,人口问题始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全局性、长期性和战略性问题,始终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省委、省政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每年与各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从2006年开始,省上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十一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和约束性指标,定期公布各市人口计划执行情况,严格执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今年,省委、省政府特别要求,在全省开展出生缺陷、出生人口性别比、优质服务和计划生育优惠政策与农村“普惠”政策衔接等问题的调研,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
第二,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稳步增长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决定》提出的“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新要求,明确规定,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在2006年人均14元的基础上,每年递增2元,将原来省、市、县按3︰3︰4分担的比例改为5︰2.5︰2.5,由省级财政拿大头,确保到“十一五”末人均达到22元。另外,由农村转移支付中再安排8元。届时,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均经费将达到30元。
第三,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管理有序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省委、省政府规定,在农村综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区划调整中,要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队伍的稳定,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将农村基层计生服务队伍建设列入《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为全省县(市、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每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6名。推行村计生专干“村用、乡聘、县管”的模式,竞争上岗、公开考试、择优录取,落实报酬待遇,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工作制度,提高队伍素质。
第四,重视政策推动,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发展成果。去年,省委、省政府将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纳入以“扩大公共服务,全面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为宗旨的民生八大工程。计划在未来5年投入21亿元,全面落实四项优惠政策:一是对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4000元;二是将农村独女户夫妇享受奖励扶助的年龄由60周岁提前到55周岁;三是对农村0—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双女户女孩及他们的父母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支付部分由政府财政负担;四是推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同时,要求各地制订具体措施落实,对农村0—5周岁女孩的医疗费给予适当减免,分期分批对农村独女和双女户女孩未考取高中和大中专的初、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致富能力。
第五,依托载体建设,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能力。一是以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为依托,加强农村基层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近5年来,省级财政投入1.5亿元,新建、改建乡镇服务站1699个,建站率达到97.4%。90%以上的村建立了计划生育服务室。二是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抓手,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服务理念。在全省实施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省财政投入近1亿元,计划用两年时间,对全省农村20岁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建立全省育龄妇女健康档案。另外,省财政还拿出500万元,在全省开展免费发放叶酸制剂试点。三是以开展创建先进社区为载体,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与服务,重点解决流动人口管理的机构、人员、经费、服务等问题。
第六,加强法制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近年来,我们逐步完善了《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贯彻落实国家“一法三规”的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体系。全省取消了一孩生育证,实行生育登记制度。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将各种法律依据、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岗位责任等向群众公开,建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逐步建立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机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生育管理与监督,从2003年起,省委规定,对拟提拔为县级主要领导和厅级干部的生育两个孩子的干部,必须由人口计生部门进行生育情况鉴定,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做处理的一律不予提拔。目前,省级已鉴定了130多名拟提拔干部的生育情况。同时,规定推荐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得有违法生育行为。
尽管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形势并不容乐观。首先,受人口惯性和大量独生子女进入婚育期的双重影响,陕西省已经进入了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加上陕西农村人口占多数,农村大部分群众的生育意愿和国家现行生育政策依然存在较大差距,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仍然艰巨。其次,人口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高出正常范围,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严峻挑战。第三,出生人口素质不高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改变,尤其是农村医疗保健水平较低,育龄妇女患病率较高,严重威胁着出生人口素质。第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难度加大,大中城市中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第五,一些党政领导,包括人口计生部门的同志,存在着盲目乐观情绪,工作有所放松,危害不可低估。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科学确立人口发展思路,制定切合实际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政策措施。在此,我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想法,与同志们共同探讨。
第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对人口问题综合决策、统筹施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基本和首要的问题是解决好人口问题。如果人口数量得不到有效控制,人口素质得不到明显提高,人口结构得不到合理调节,就谈不上人与自然的和谐,也谈不上整个社会的和谐。因此,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目标极为重要。我们在衡量一个地区的发展时,将继续坚持把人口发展状况等人文指标作为重要内容。落实具体规划时,对人口问题与经济社会问题实行综合决策、统筹施治。
第二,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当前,人口数量过多依然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陕西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自然环境相对较差,人口承载能力有限。受人口生育惯性和其他经济、社会等因素影响,人口总量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仍将持续增加。目前的低生育水平,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实现的,很不稳定,人口增长的压力仍然很大。因此,必须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不动摇,努力消除影响生育率反弹的不利因素。同时,要加强对人口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在保持低生育水平的条件下,对现行的生育政策进行适当的微调,使生育政策更加人性化,避免出生率出现大的起伏。
第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调整人口结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陕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我们将坚持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努力营造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有利于女孩生存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加强育龄妇女生育的全过程管理与服务,提高女婴成活率,严防溺弃女婴。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建立完善生育女孩家庭的社会保障制度,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综合治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问题,严厉打击贩卖、残害、遗弃女婴的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提高陕西人口整体素质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出生人口素质状况的调研,力争搞清楚影响人口出生素质的主要原因,制定出生缺陷干预工作规范,对影响出生缺陷的重大危险因素进行研究、评估和干预。采取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全民使用合格碘盐和为特需人群补碘等措施,积极开展出生缺陷监测和预防的试点以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要全面启动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广泛普及优生优育知识,不断扩大免费服用叶酸制剂的范围。继续抓好免费婚检试点工作,逐步推广试点经验。切实加强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提高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深入做好孕期保健工作,开展孕妇全程优质服务。
第五,积极探索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管理模式。随着社会结构的分层化和利益格局多元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管理的任务变得更加繁重,单靠政府的行政资源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因此,必须创新公共管理模式,整合各方面的管理资源,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在宏观层面,立足于科学发展观,继续加强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调控,大力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在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管理服务方面的协调联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人口和计生事业经费投入机制,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新体制,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的考核。在微观层面,推进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有效地弥补行政管理资源不足问题,实现行政管理与社会管理的良性互动。
第六,必须推动奖励与制约并重的公共政策。政府实现公共管理与服务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制定和推行公共政策。必须注意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探索建立长效综合保障机制。积极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探索建立推进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奖励、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独生子女保险和计划生育手术保险等制度,真正形成根本性、综合性的社会保障制度。二是正确处理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关系。按照优先、优惠计划生育家庭的原则,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努力形成良性的政策导向。三是落实计划生育公共政策不但有“奖”也要有“罚”,全面贯彻有关法规政策。
总之,我们要借这次论坛的东风,将人口理论的创新成果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加强区域人口与发展战略研究,为政府在人口控制、产业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和公共政策提供优质的服务,积极探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机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陕西创建良好的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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